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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尼测试: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3-03-27 16:05:03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887                 证券简称:谱尼测试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资料图)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谱尼测试”) 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

着对公司与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

了详细了解后,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 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

司资金安排。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

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同意由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

英杰代表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性文件。该议

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

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二、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

司资金安排。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

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

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

承兑汇票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

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同意由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英

杰代表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第一类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

果为“D”,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0”,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259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 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朱玉杰

                       时间:2023 年 3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胡文祥

                      时间: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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